评论:火车票站座同价:是该给个说法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32 南方网

  继铁道部决定春运火车票今年起不再涨价后,火车站票的价格又成为公众关注的新焦点。14日,重庆比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彦一语惊人:“火车站票和座票一个价”无法律依据。她计划本周内向铁道部写信,要求其对站票价格生成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法。(2007/1/15国际在线)

  关于火车站座票同价的问题,其实早已受到人们的质疑。06年7月,江西市民丁昌祥就曾委托北京的律师以此为由起诉北京铁路局,要求对方返还多收的5元人民币。虽然官司最终以败诉告终,但是越辩越明的事实,和铁老大理屈词穷无发自圆其说的辩解,已经可以让消费者从中窥见到一丝胜利的曙光。

  第一,站座同价,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虽然铁路部门表示,无论乘客坐着还是站着,体重并没变,因此火车或公交车对每个乘客付出的运营成本是一样的,有座无座同价有其合理性,但是对于乘客来说,坐着和站着可是天壤之别:前者舒适、安稳、不累,不用担心别人来驱逐自己;而后者站都站不稳,身体累不说,还不安全,如果发现身边有个空位想坐一会,还提心吊胆地担心别人来驱逐自己。享受的是完全不一样的服务,收费一个样公平吗?

  第二,站座同价,违背了成本越低,价格越低的定价原则。虽然铁道部《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旅客票价是以每人每千米的票价率为基础,按照旅客旅行的距离和不同的列车设备条件,采取递远递减的办法确定”,但是运营成本是每一个制价者都必须认真考虑的因素之一。而要考虑运营成本,列车的制造成本、可使用年限、每列车厢可乘座人数等等都是必须综合考虑的因素。在可乘座人数一定的情况下,每列车厢的收入是一样的。如果允许超员,允许卖站票,那么车厢实际容纳的旅客人数往往远大于设计乘座人数,收入也会大幅上升,相应地,运营成本也会下降。因此,在列车超员已成行规的情况下,无座票价格理应比有座票价格低一些,路程越远,低的幅度应越大。

  第三,从目前的定价来看,客运定价实际存在着区分。比如,旅客票明确地分为硬座和软座,硬座和软座的票价不一样,这就是一种区分;再如,硬卧的上、中、下铺价格有差异,软卧的上下铺价格又不相同,这也是一种区分。既然有这种区分,在站、座情况明显不同,且乘客质疑甚多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充分考虑这种情况,再将票价加以区分呢?

  虽然以前消费者告铁路方面的案件以败诉居多,但这并不等于这就是一场永远打不赢的官司,并不等于铁老大就可以稳坐钓鱼台,可以毫不理睬消费者的要求。铁路部门应当清醒地看到,消费者败诉并不代表消费者没有理由,而是与现行的体制有着很大的关系,因为这类官司往往只有到铁路法院去打,而铁路法院在行政、财政等方面与铁路局有着密切关系,这种情况显然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假如换个地方打官司,结局又会如何呢?(编辑:东雪)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