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优待政策将如何落实?——访马显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3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本报1月14日《14.7万老年人可享受优待政策我市出台〈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一文见报后,在广大老年人中引起强烈反响。在交口称赞政府出台这么好的优待政策的同时,他们纷纷致电本报或来报社咨询有关事宜。针对老年人关心的有关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市民政局局长马显民。

  问:老年人在何处办理《西宁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和《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

  答:两证都在各区县相关部门办理。为方便广大老年人及时办理优待证,享受各项优待政策,市民政局公布四区三县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分别为:城东区民政局残联办公室,苏永惠,电话:3881615;城中区政府服务大厅,赵海玲,电话:8233114;城西区政府服务大厅,张秋玲,电话:6115246;城北区民政局,苏瑞香,电话:5132248;大通县民政局,南征,电话:2728309;湟中县民政局,张春效,电话:2233845;湟源县民政局,杨文华,电话:2435774。为避免办证拥挤发生意外,各区县都已充分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为老年人方便、快捷办理两证。

  问:老年人何时凭两证免费乘坐市内各类公交车?

  答:从1月12日起,老年人就可凭原有的《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各类公交车,还未办理新的《西宁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和《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的老年人,领到新证就可享受优待服务。在持证上车时,老年人最好避开高峰期以免发生意外。

  问:享受优待服务包括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吗?

  答:此次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本市城市、农村的14.7万名65岁以上常住户口的老年人,办上优待证后都可享受规定的各项优待政策服务。

  问:优待政策能否有效落实?

  答: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委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西宁市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市委、市政府率先在全省出台了老年人优待政策,而且,在具体的操作方面,政府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首先是在政策出台之前,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这项工作,并召集各相关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对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在工作程序方面进行了有效的衔接。其次是在资金方面,政府决定对政策所涉及的企业进行补贴。再次是,1月12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召集成员单位参加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了这项工作。同时,市政府在相关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抓好老年人优待工作,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老年人优待的经费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对优待工作中老年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督办解决的力度,要把老年人优待工作作为老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建立督查和奖励机制。 (作者 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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