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改抽签,开发商善变赔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4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小区车位太少,2005年6月26日,圣·欧庭小区的开发商在小区内发布了车位认购须知,说明小区的车位将采取摇号方式销售,于同年7月3日上午9时公开摇号,有意购买的业主先交5000元定金。同年6月28日,鹿女士交了定金。

  摇号当天,包括鹿女士在内的49名业主兴冲冲地来到摇号现场。主持人突然宣布将“摇号”改为“抽签”。当即有业主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抽签很可能会存在“黑箱”操作,水分比较大,没有摇号公平。现场两名公证人员的身份也遭到了业主们的质疑,“公证员的制服应该是黄绿色的”,而两名公证人员穿的却是白色衬衫。

  销售活动继续进行,公证人员要求业主派代表检查号牌,当即有两名业主主动起身检查。出于对开发商的不满,拿到号牌后,两人不肯将号牌再交出。开发商只得宣布抽签没法继续进行,改为“当天下午两点,谁先到谁得”的方式销售车位。

  “说好2点进行的,可我们1点45分到现场的时候,车位就已经全部卖完了。”鹿女士认为开发商的这种销售方式一点都不合理。当天下午,开发商共售出17个车位。鹿女士认为开发商擅自销售车位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去年9月26日,她将开发商告上白下区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发布《认购须知》,鹿女士按照须知要求交了定金,双方关于摇号认购车位的合同成立。开发商单方取消摇号程序,改变销售方式,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白下区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双倍返还鹿女士定金1万元。据了解,因不服判决,开发商已上诉。静燃徐红霞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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