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种药品周六起“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4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王国俊

  【金陵晚报报道】日前,江苏省物价局发布文件,从2007年1月20日(本周六)起,将对19种药品共24个剂型药品实行“限价”。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江苏省物价局作出此次限价文件,主要是部分药品增补剂型规格药,限价药品种类主要为奥美拉唑等常用药,涉及到的价格从两三元到上千元不等。

  “限价”通知明确要求,本次公布价格的药品中,凡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公布价格的药品,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执行范围,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加价率作价,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属于各地集中招标采购或议价竞价采购的药品(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公布价格的药品除外),以及县及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销售的其他药品,加价率(额)按照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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