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瑜伽时骨折将美容院告上法庭 消费者被判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57 中国新闻网

  

练瑜伽时骨折将美容院告上法庭消费者被判担责

  9月12日下午,中国首家国际自然健康营在“五岳独秀”的南岳衡山磨镜台景区开营。来自英、美、罗马尼亚、新加坡等国的国际友人,国内知名人士与100名健康营营员参加了这一盛会。上百名瑜珈美女的表演令国际自然健康营开营仪式现场一片欢腾火热。图为二十位美女在山间展示瑜伽。中新社发 李思之 摄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任女士因在美容院练习瑜伽时倒地受伤骨折,遂将美容院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美容院在合理范围之内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驳回了任女士的诉讼请求。

  2005年6月,年近五旬的任女士看到北京红颜自然美美容有限责任公司的瑜伽训练课程招生广告后报名参加培训,并交纳了378.40元的培训费。第二天任女士即参加了瑜伽训练,在开课后10分钟左右,任女士摔伤,经诊断为下颌骨多发性骨折。为此,任女士将自然美美容院告上法庭,索赔18000余元,理由是教练训练不当,且未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致使其摔倒,导致下颌触地,造成下颌及牙齿多处受伤。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为,美容院对任女士受伤并无责任,故终审判决驳回任女士全部诉讼请求。(李罡 郭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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