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舆论监督奖”的“美中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9:05 四川在线

  综合新华社电媒体记者采写湖南郴州的舆论监督报道,不但有可能得到“舆论监督奖”,还有可能被授予郴州市“荣誉市民”称号。这是记者12日从湖南省郴州市委了解到的新信息。(《新京报》1月14日)

  着实佩服郴州市政府的勇气与魄力,因为对于表扬自己的正面报道,大家的态度都一样,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可谓是求之不得,此时的记者也无疑是“坐上宾”,又怎么会将其拒之门外呢?而面对负面性的批评报道,态度则会发生“乾坤大挪移”般的根本性转变,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都会千篇一律地采取避而远之的消极对策,官员们会千方百计地加以掩盖,不管知道还是不知道情况的都会变得出奇地“乖”,平时在大会上夸夸其谈的也会因此而空前“沉默”起来。

  但纸毕竟是包不住火的,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而一旦事实暴露了,再也无法隐瞒了,其便会使出“装疯卖傻”之术,跟记者玩起互相推委、扯皮的“拉锯战”,总之,对于揭丑的负面性报道,没有人会表示欢迎的。因此,在一个人人都对新闻监督异常敏感,惟恐避之不及的年代,郴州市能够主动要求新闻媒体对当地的社会丑恶现象加以披露,而且认为其是非常必要,这种宽容、开放的精神,无疑显得异常的珍贵,值得表扬。

  不过,在这其中,有一点,我十分不解,那就是既然是要求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为何只奖励“千里之外”的中央、省级媒体呢,本地媒体为何就没这“福分”呢,莫不是舆论监督还得区分个级别、档次?不知道郴州市 “糖葫芦卖的是什么药”,但我想,在舆论监督面前,应该是没有级别之分的,当是人人平等,如此做法显然有悖于公平、正义,有歧视之嫌。而更重要还在于,本地媒体在舆论监督时有着“天时、地利、人和”之优势,更了解实际情况,因此,暴露出来的问题更真实,更可靠。

  而这,或许是郴州市“舆论监督奖”的最大缺憾与美中不足。郴州市既然设置了这样的“舆论监督奖”,主动要求舆论进行监督,足见心胸之宽广,其勇气可嘉也,但倘若将本地媒体也纳入其中,是不是效果会更好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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