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转户口”的规矩该废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9:22 青年时报

  因考上大学后户口从村里迁到学校所在地,村民小组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拒绝他参与。一江西籍大学生将家乡村民小组告上法庭,要求承认其村民资格,并取得与其他村民同等标准的征地补偿款。(1月14日《扬子晚报》)

  此前,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七贤庄村和后龙村的6名返乡大学生,先后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村委会,追讨“村民资格”。

  一些村干部和村民之所以认为大学生不该享受“村民待遇”,其理由就是大学生入学时已转为非农业户口,不属于本村村民。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下,户籍确是目前区别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标志。土地是农民栖身的惟一资本,农民以户籍为据维护自己的利益哪儿有错?乍看起来,无论从道理还是从法理上讲,似乎真还无可辩驳,难怪法院审理也存在很大的争议。

  农民维护自己的利益,蛮有理由。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大学生呢,难道就不冤?现在,早已告别上大学等于“吃皇粮”时代。国家不包分配,就业越来越难,有的最后还得返乡当农民。因为户口转入城市,农村“开除”了他们,城市却并未“接纳”他们,户口关系在高校和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空转”,应享有的福利政策和权利两头都不沾,这显然也是一种不公。

  户口是大学生“村民待遇”问题争议的焦点,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从户籍问题破题。说白了,高校要求上学转户口的规矩不过是一种历史惯性。事实上,如今农村学生出门上几年大学,和农民外出打几年工根本就没有多大差别。而且公安部几年前就规定,大学生入学户口转移采取本人自愿。可见,高校要求学生转户口这个规矩实属多此一举,早该废除。

  废除上大学转户口规矩后,大学生毕业后来去将更为自由,既可以选择在外地就业,又可选择返乡创业或当农民,什么时候在城里找到合适岗位,什么时候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至于“村民资格”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纪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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