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布“十一五行动纲领” 提207项具体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9:24 中国新闻网

  

港府公布“十一五行动纲领”提207项具体建议

  (图片来源:香港星岛日报)

  中新网1月16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十五日公布“十一五行动纲领”,四个专题小组共有五十项策略建议,并提出二百零七项具体建议,其中被视为“重中之重”的金融服务业,就提出了拓展商品期货、人民币期货等八十项行动建议,目标是使香港与内地两个金融体系建立互补、合作关系,最终目的是要使到香港能够成为中国的世界级金融中心。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专题小组认为,内地经济已然跻身世界其中一个最大经济体,并且保持快速增长步伐,所以若果能够拥有一个与伦敦、纽约看齐的世界级国际金融中心,这将有着重要战略意义。鉴于香港目前是亚洲区内重要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所以香港是成为中国的世界级国际金融中心的自然之选。此外,香港亦可以发展成为人民币离岸结算中心。

  建议人民币自由行

  专题小组提出,港府可向中央争取放宽香港银行对内地银行持股比例限额,允许本地证券行、基金管理公司及保险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公司,以达致香港金融机构“走进去”内地市场。同时,开放香港金融产品以“托管证明书(做法类似预托证券)”形式,在内地交易所、银行及场外买卖。

  报告提议,容许港商用人民币支付内地进口贸易,日后可考虑扩展至转口及出口内地贸易。香港公司或居民可以把人民币直接汇入内地同名帐户,日后可伸延至其它帐户。同时,建立内地与香港交易所上市证券交叉买卖平台,便利投资者及投资工具的流动,增强国际竞争力。

  报告建议,允许内地个人及机构无须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安排,把外汇汇到境外进行投资理财,放宽内地企业来港上市融资的限制。为保障小投资者利益及控制风险,可以以内地拥有一百万元人民币资产的高端客户为试点。

  倡设商品期货市场

  外汇及商品期货市场方面,专题小组建议,可在港发展人民币期货及期权市场,先以不交收形式进行,日后再推出交收产品。商品期货则可以先选择一至两项重点商品,如能源和黄金等,让内地、海外投资者参与。报告认为港府应聘请独立顾问进行研究。

  专题小组提出研究加强香港成为区域性专属自保保险中心,吸引内地企业在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容许香港保险公司在内地成立健康保险公司。报告称,可以在港设立内地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核中心。

  金融服务专题小组召集人李国宝表示,报告的部分建议并无设下落实时间表,主要因这些建议须待内地与港府共同磋商。他建议,内地与香港可成立联合委员会来处理两地之间的金融政策问题。他指出,香港要发展商品期货产品,并不会令到香港与上海的竞争转趋白热化,反而双方应该有更多合作机会。他说,香港不做商品期货,交易只会流入其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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