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杀害4岁幼童勒索1万元 两绑匪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9:2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两名歹徒绑架杀害4岁人质后向其家人勒索钱财,因担心被人认出,两人自作聪明地雇一名陌生的搭客仔去拿赎金,结果搭客仔拿到钱后一去不回。两名绑匪日前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某和吴某烈均为四川人,在广州市番禺区鱼窝头暂住打临工维持生计。去年1月初,两人因手头紧便凑在一起商量如何“发财”,后觉得当地一卖包子的江某刚中了六合彩,“肯定有些钱”,两人决定绑架江某的儿子勒索。去年1月14日中午1时,张某带着钓鱼工具来到江某的家门前,正见到江某4岁的儿子小庆在玩,便以带去钓鱼为名将小庆骗到鱼窝头镇大同村10队一芭蕉地内。

  两人起初本想就此控制住小庆,然后向其父母索要钱财,但小庆突然哭闹吵着要回家,两人担心被人听到,便一个捂嘴一个掐脖子,将小庆弄昏,后就地活埋在一排水沟里(经法医鉴定为窒息死亡)逃离现场。

  当天下午,张某等两人打电话到江家,声称他们的儿子在其手中,要拿1万元出来赎人。江家得知后担心儿子出事,便答应了绑匪,双方还约定了交钱地点在番禺区汽车客运站,钱要放在一双新买的大码鞋里。

  第二天上午10时,江家按约定带着1万元到番禺区汽车客运站1号窗,但张、吴人临时又担心被认出,迟迟不肯现身拿钱。一直到中午12时,两人看到汽车客运站门前有很多摩托车搭客仔,顿时有了“主意”,他们便招来一搭客仔以8元钱的报酬让其去拿那双放有赎金的鞋子,搭客仔答应后,张某两人便躲到清河市场等候消息。

  张、吴两人以为略施小计就可以既拿到钱又避免被人认出,但他们在清河市场等了1个小时都没见搭客仔回来,两人便重新租了辆摩托车去汽车站找,但依然没见搭客仔的影子,两人又返回清河市场等候近一个小时也没见人,这才知道碰到了“黑吃黑”,只好离开。

  事后经江家人证实,他们放钱的鞋子被一骑摩托车的人拿走了,那人还称“自己是个拉客的,什么都不知道”。当天下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就将张某抓获,吴某烈也于第二天落网。同年7月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绑架罪将两人起诉至广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法院认定张某和吴某烈绑架罪名成立,且致人死亡,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并要求两人赔偿死者家属10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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