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起银行代收中小学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9:5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冯雅可)昨(15)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从2月3日开始,成都五城区(含高新区)及市直属学校2007年春季教育收费仍然实行银行代收。

  据悉,学校在物价部门审核后,在1月31日前将缴费通知单下发学生,2月3日至3月31日为代收银行所有城区网点全面代收阶段,4月1日起转为代收银行常设网点收费。

  为了方便缴费人,今年春季银行代收费以柜台交易为主,对银行网点无法覆盖的学校,银行以延伸网点的方式到校收费。也可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采用个人网上银行的方式进行缴费。如果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

  根据教育局规定,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教育和财政部门的名义或者其他理由,要求学生到某指定的银行网点缴费。十四个郊区(市)县,在2006年秋季期末之前,除按审定标准向学生预收课本款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预收的课本款必须从2007年春季应收费额中扣除并按实与学生结算。学生缴费之后涉及中途转学、退学的,除书本费、住宿费及代管费按实结算外,其他已收费额必须按学期结算退费,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款,也不得收取手续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实行“帮困助学”工作,确保其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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