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增至106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0:4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北京电】 近日,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

  据悉,该标准是1985年首次发布后的第一次修订,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

  新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

  新标准规定,生活饮用水中,有机化合物指标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同时增加检测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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