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卖乱放烟花爆竹请您举报 最高奖励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0:47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 (通讯员黄进明贺晓锋记者齐翔)市政府昨日发布《关于2007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就今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作了严格规定,举报违规者将给予重奖(详见26版)。

  《通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有关部门将视具体情节,予以1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工商局12315市协调办85397379江岸协调办82721877江汉协调办13971691878硚口协调办83751626

  汉阳协调办84841172(白天),84843984(晚上)

  武昌协调办88936288

  青山协调办86385675(白天),86385669(晚上)

  洪山协调办87678126、87678139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协调办84891019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协调办87171000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协调办8539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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