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忘给水电表"过户" 每月不敢多交电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0:48 武汉晚报

  点采人:市民胡女士

  事由:2002年,胡女士在汉口万松园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以为过户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其他水电可以一应转交。等到去交电费时才发现单据上还是原来户主的名字,水表、煤气也都还是“原名”。想找户主,可是交房后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没了。因为不知道户主有几处房子,每个月都不敢多交电费,怕一交就扣没了。

  记者调查:

  相关人士建议,当事人可以拿房产证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即可办理全部手续。

  见习记者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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