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坐公交难道还要分成三六九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1:00 云网

  在北京今年公交变革的背景下,一个有一些认识价值的问题,被几封针锋相对的读者来信触及了,那就是:划分不同的消费层次,可不可以成为解决公交问题的一种选择?如何看待一些人对“差别化的公交”的现实需求?

  市民周熙先生的来信《公交新政“逼”我买车》反映的是:一个本来不怕多花一块钱舒舒服服坐830空调车上班的人,现在由于无差别的低价只能与“大拨”挤300路。所以,他就由一个“坚持最后五分钟”不买车的人,变成了一个私家车的迫切需求者。

  当然也有相反的例证。《北京日报》的一篇报道说:“以前开车上下班的马先生反映:自从听说公交车的折扣,老婆天天念叨,上班坐公交车来回才8毛钱,想起开车要花的油钱、停车费就心疼。我们干脆给私车放了‘长假’。”

  这差不多是同一群体的两种反应,到底谁更能体现一个群体的选择趋势?暂时无从确证。但不同群体对变革的反应,作为真实的社会信息,都应该得到密切关注,也需要公交政策明确做出回应。

  周熙先生的观点,无非是通过票价的差别化来获得相对舒适的乘车条件。这是从个人角度最容易把握,最有现实感的思路,无可厚非。实际上,在变革之前,确实有一群像周先生一样可能选择买车、开车而没有这样做的人,现实地享受着这一份“差别化的舒适”。从公交变革的方向看,“无差别的舒适”肯定是一个方向:有报道说,在2008年前,本市将再投入70多亿元用于更新全市数千辆公交车,所有更换的新车将全部安装空调。但变革之初明显表现出来的“无差别”的低票价政策,在使人们实实在在地获得了“票价福利”的同时,却也使少数人失去了实实在在的“舒适福利”。而这一群少数人的利益,不仅在一般的价值上同样不可忽视,而且他们还是公交改革另一个政策目标的直接影响者,因为,他们对变革的反应,或者增加路上的私车,或者减少路上的私车。

  有一种观点(来信)认为:周先生提出的这种差别化需求把公共资源分成三六九等,是对人民群众平等享有公共资源原则的挑战。

  其实,不一定要在这么高度原则化的层面上看待这个问题。人们对公共资源的享有,何尝是“无差别”的?在公交问题上,最大的公共资源就是道路———道路被公交车、私家车、公车和自行车、行人“有差别”地分享着,比如汽车要交养路费,而骑自行车早已不用交钱。真正的“无差别分享道路资源”则是取消私车的上路权。这显然脱离现实。也就是说,差别是现实存在的,是否应该体现在公交上,则要看这对优化利用公共资源有利还是不利。在我看来,把一个开私车的人吸引到公交车上,就是有利于优化利用公共资源,不管这个公交是有差别的还是无差别的。

  其实,对于周熙先生来说,差别只是换取舒适的现实途径。他要的不是差别,而只是舒适。而舒适,难道不是大家都想要的吗?如果“无差别的公交”能够供给充足而又相对舒适,“差别”就是不必要的。

  公交改革不仅是一项惠及所有市民的福利政策,而且是着眼于缓解城市道路资源紧张局面的具体途径。降低票价作为一种人人叫好的公共福利,它的效果是直接可验的,但是,它对交通状况的改变却不一定马上看得到。尽管如此,政府大幅度降低票价所显示出来的那种“不怕亏本”“不图赚钱”的公共服务精神,毕竟让我们看到未来公交车大幅度增加供给的可能,这也应该体现在提高公交车的舒适程度上,后者才会明显促进另一个群体对公交的现实的需求———像周熙先生一样,他们对票价不敏感,却对舒适度敏感。

  所以,从长期看,“差别化的舒适”,是可以被“无差别的舒适”覆盖的;但从短期看,“差别化的舒适”,可能具有减少私车的现实功效。对公交的基本性质问题,要从原则上讲———讲它的公共服务性;但对于缓解道路紧张的具体目标而言,则要更多地着眼于实效。两者不一定矛盾。

  作者:马少华

  责任编辑: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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