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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须建预防接种电子档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2:0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莹)昨天,卫生部印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在儿童出生一个月内,建立儿童的预防接种基本信息电子档案。 《规范》规定,儿童出生一个月内,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需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建立儿童的预防接种基本信息电子档案。 在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方面,《规范》要求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采用电子介质(如条形码或磁卡等)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信息录入。以村为单位接种的地区,村级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将预防接种记录提交乡级防保组织,由乡级防保组织在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完成后,立即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将预防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记者:郭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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