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不育电视广告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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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6日12:0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莹)昨天,卫生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违法广告公告,上海协和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广告等被通报。
公告称,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于1月1日起实施,但仍有个别广告发布单位无视法规和禁令,继续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据监测,福建东南卫视2007年1月2日发布的上海协和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医疗服务广告、辽宁卫视2007年1月2日发布的沈阳仁济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医疗服务广告,存在严重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内容。
记者: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