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企业主动垫付欠薪 百余民工可安心回家过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4: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淸远1月16日电(邵淸龙杨琳琳)中新网记者在广东淸远采写《解困房违法发包导致欠薪二百万 淸远房管局“埋单”》的报道于本月十日在中国新闻网发表后,引起了淸远各界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高度重视。淸远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单位、企业认真落实《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各项规定,让农民工开开心心回家过个好年。

  淸远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王副支队长15日给记者来电说,淸远一港资企业看到《解困房违法发包导致欠薪二百万 淸远房管局“埋单”》的相关报道后,认真研读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主动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其见证发放垫付的五十多万元民工工资。

  王副支队长还告诉记者,该港资企业因工程验收原因拖欠了施工单位一百多万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二00六年十二月底,近百民工曾拉着“斗车”堵住该企业门口,干预企业的正常运作。其间,民工们多次向监察支队投诉和集体上访。他们接到投诉后很重视,并多次与业主及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在清远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记者看到执法人员一派忙碌,正为民工代发工资,而在外边等候的民工也按捺不住兴奋之情。民工周某告诉记者,拖欠半年多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他们可以回家安心过年了。

  该企业经理邓某告诉记者,上次民工堵住门口是一场误会,责任在于施工单位,不在于该企业。因为该企业与施工单位签有合同,工程验收后,才付剩余7%的工程款,而该工程是今年一月初才验收,他们拖欠该工程款并未多久。他们主动先行垫付民工工资,是因为看了相关报道和经劳动监察支队对其详细解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这样做便于解决劳资纠纷。

  据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算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业主)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算的工程款为限。

  至记者发稿时,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唐队长又告诉记者,清城区石角镇石角中心小学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四万多元,涉及二十多人,拖欠时间已一年多。业主石角镇政府教办(镇政府)在相关报道的影响和劳动保障监察的协调下,决定先行垫付以上工程工资款。15日下午四点多,在清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见证下直接发给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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