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首席评论:从深圳“普惠”举措看公民的基本权利回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毕舸

  深圳取消养老保险户籍限制,直接指向了上亿进城打工农民工、数千万“南漂”白领的切身利益,具有典型的标本意义。东莞、广州、北京等地是否也可如此?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儿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是否也可参考养老保险改革的思路

  “深圳取消养老保险户籍限制惠及320万民众”,乍看这个题目,你会觉得心头一热。重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日前颁布,按照规定,即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在深圳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羊城晚报》1月14日报道)

  数百万非深圳户籍人口,也许已经在深圳工作生活多年,买房买车,但内心的不安全感始终横亘在心。这是一个快速流动的时代,人们为了获取更好的发展空间,往往从一个城市流向另一个城市,然而与时代脱节的户籍限制,以及随之附加的社保、教育、选举等种种公民应享权利,也因此散落成纷乱的碎片,飘零在大地上。

  深圳取消养老保险户籍限制,是常识之上的权利破冰。作为一个外来人口构成人口结构主体的移民城市,深圳20多年来的发展正是依托外来人口的长期奉献,而且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外来人口的贡献程度还会不断加大。如果说,由于“国情”限制,深圳暂时无法通过激进的户籍束缚废除,统一给予百万外来人口同等市民待遇,那么依靠渐进的户籍政策改良,依靠一点一滴的权利回归,让部分外来人口逐步分享深圳改革成果,依靠自身的学识、技能与才智,成为支撑深圳未来建设的新市民,对于外来人口与深圳来说,是绝对的双赢之举。

  深圳取消养老保险户籍限制,直接指向了上亿进城打工农民工、数千万“南漂”白领的切身利益,具有典型的标本意义。人们可以直接将深圳改革之举的逻辑,套用在任何一个同质化的区域———深圳如此做,东莞、广州、北京等地是否也可如此?养老保险可以根据外来人口对地区的工作生活年限灵活运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儿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是否也可据此迎刃而解?

  由“深圳取消养老保险户籍限制”生发的思考还在于,近年来,我们见证了权利常识从曾经的遮蔽到拨云见日。无论是以管制为主的收容遣送制度转化为服务为本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从因户籍差别导致悬殊数十倍的车祸赔偿到“同命同价”,权利本身不应承担任何额外附加条件,不应被强制分割为三六九等,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指引政府依法治国、民众依法维权的价值导向。

  当类似深圳政府率先取消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形成制度性保障,人们的权利维护信念就会被激发,转为坚决的推进行动,不可阻挡,在此前的“河南十律师上书中央称暂住证制度违法”事件中,就让我们看到了可贵的公民维权意识。政府自觉与民间维权,也组成了中国权利大厦向上拓展的希望所在。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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