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我还不是二奶时 你们在干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4:53 南方网

  近日,一个关于阿珍的故事传播开了。阿珍何许人也?是个在深圳给人家当二奶的貌美女子。她把自己的辛酸故事还有很多图片都贴到自己博客上了,仅仅一个月的时间,点击率就跃升到20多万(详见1月15日《重庆晚报》)!

  阿珍来自一个偏远农村,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在灯红酒绿的繁华大都市,她最终成为了别人唾弃的二奶!但是,阿珍肯定不是一去深圳就成为了二奶的,这肯定是个没有争议的事实。这个最终成为二奶的美丽女子,之所以会选择当一个被人唾弃的二奶,并敢于暴露自己的事实,除了是故意为之,则要另当别论了!

  对于这样一个女子成为二奶是应该知道原因是什么。可偏偏有些专家喜欢给人家定性,这是美丑不分、黑白不辨的行为!甚而至于上升到评价一个年代的人!对待一个犯人,我们都知道判什么刑是要有足够有力证据的。更何况对待这样一个弱女子,在成为二奶之后!

  如果注意观察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导致一个人走向犯罪或者走向一种极端行为的因素是很多的,而不是一个两个原因就会迫使他(她)们走到最后的地步。归结起来,在这些因素里边,是一种环境在迫使着他(她)们。那就是他(她)们周边的人,以及整个社会对这种极端行为乃至犯罪在初始阶段的关心缺乏,没有给予及时的纠偏和关怀!

  当一个人生活在没有鼓励和赞赏的世界里,当一个人生活在没有温暖和关怀的世界里,他(她)就会把自己逼向一个死胡同,比如像阿珍这样去做别人唾弃的二奶,走向某个行为极端乃至犯罪!如果说阿珍的行为也是犯罪,那就只能说是在多元化价值观社会中的传统“道德”犯罪!但是,我们在事实发生之后,除了对存在事实的判决之外,更应该寻找到原因,寻找到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的解决方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太元教授在看待当今社会问题上指出,“传统‘一对一’的处理方式对犯罪的威慑力正在减弱,而要注意整个社会心理问题。(详见2006年第48期《三联生活周刊》)”诸如阿珍做二奶的现象,肯定不会是只一个阿珍存在,还有第二个、第三个阿珍存在……一个新闻事件揭示的往往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种普遍现象!只是被报道的对象在这一类现象里头是个特例!注意到导致阿珍去做二奶的心理原因,解决起来就会方便快捷一些,也能对有此倾向的女子及时提供帮助和引导!

  其实,我们也都知道,像阿珍这样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且来自农村的漂亮姑娘及其容易受到社会的伤害。她们无法在大都市获得自己想要的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而在自身心理并不是康健的情况下又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于是在诱惑面前就接受了糖衣炮弹,而不是拒绝!(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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