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新产品上市即被复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5:16 南方新闻网

  金融新产品上市即被复制

  业内人士表示同质化是趋势,服务是取胜关键

  深商观察

  本报讯(记者杜雅文)一个多月前,深圳第二届金融创新奖颁奖。截至目前,“金融创新奖”部分获奖项目已被同业复制,这种现象在银行业中尤甚。近日,多位银行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产品同质化是大势所趋,优质的服务才是取胜的关键。

  去年12月10日,2006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颁奖晚会隆重举行。晚会上共有20个金融创新奖项目获得深圳市政府颁发的550万元奖金。截至目前,已经有多个获奖项目被同业复制。比如荣获二等奖的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推出的“珠联币合”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不少银行也都推出了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比如获得三等奖的中行“步步高——房贷理财账户”,包括试运行在内该行花费了约一年时间,但正式推出后四个月就有银行复制。

  “更多是一种服务创新,很难作专利保护。”中行消费信贷部门负责人说,创新产品的被复制不会阻挡该行金融创新的脚步。因为一个金融创新产品同业复制一般需要3个月以上,因此开发出新的产品就意味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了先机。

  “银行产品同质化是大势所趋。”一股份制银行负责人说,金融创新产品目前顶多只能申请一个商标。产品的同质化是必然的,而决定银行差异的最终在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问题。某国有银行办公室负责人陈先生也认为,从长远发展角度看,对金融产品创新的过度保护,并不利于创新能力的提高。金融产品的特性决定了每一种创新都很难长时间保持领先,金融机构必须不断创新才能发展。

  “这对市民是一件好事。”保险业资深人士王先生认为,产品被同业模仿证明了这个产品的优秀,能给市民更多选择,并将促使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来增强竞争力。不过,他认为随着金融创新力度的加大,金融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也要引起注意。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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