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两昏官 双双坐大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多次对外投资玩忽职守,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数千万,并贪污公款100多万

  本报讯记者牟春燕、通讯员天法宣报道:原任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的冯家政、原任清远市政协副主席等职的郑建良,因为轻率和贪欲,损失了几千万元国家资产。日前天河区法院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作出一审判决:冯家政犯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郑建良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1994年至1999年间,冯家政在任清远市粮食局局长、清远市财政局局长、清远市副市长兼清远金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在多次对外投资及借款行为中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港币675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47.8万元港币。

  1994年至2000年,时任清远市粮食局副局长、局长兼金穗公司执行董事的郑建良,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港币9150万元、人民币588.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港币56.4万元。

  玩忽职守两次盲目投资5550万有去无回

  1995年5月,冯家政在任清远市粮食局局长兼金穗公司董事长期间,与时任清远市粮食局副局长兼金穗公司执行董事的郑建良,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也未按规定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擅自决定以金穗公司控股的澳门金冠公司与澳门人方志勇、陈群发、“PEDROJOESGOMES”(阿高)合作成立澳门捷发公司,金冠公司占45%股份,再由捷发公司与澳门仁慈堂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协议。该项目位于澳门新丽华酒店附近,合同金额为6000万元港币。

  签订合同后,冯家政、郑建良指示金穗公司经办人员,通过新会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等渠道非法换汇,汇到澳门金冠公司。

  据查,澳门金冠公司由冯家政签发支票,直接付到仁慈堂账号的只有1400万元港币,另有1570万元港币分别由冯家政和郑建良签发支票,付到PE鄄DROJOESGOMES的澳门高利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但高利公司仅将其中的400万港元转付了仁慈堂。该项目后因捷发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后续资金而导致协议终止。金冠公司所投入的资金3350万港币一直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1995年7月,冯家政和郑建良经香港经纪人介绍,得知拥有一块面积为26万平方英尺西贡地块的香港金根公司股东董某、陈某愿意转让公司的股权,还称广×实业公司欲购买金根公司的地产,金穗公司可以先买下再高价转卖赚取差额利润。

  在决定购买金根公司的股权前,冯、郑二人曾经咨询过香港的专业会计师,会计师明确告知因金根公司财务资料不全,审计结论是:不发表意见。但冯、郑等仍然分别双签支票,购买金根公司股份的款项共计2200万港元,后欲出让未果。2003年,该地块通过香港高等法院判决偿债令归拥有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所有,董某、陈某去向不明,冯家政等人投入的国有资金2200万港元股份购买款无法收回。

  自批自发领取境外补贴贪污公款100多万

  1994年至1999年期间,冯家政和郑建良利用职权,采取自批自发方式,以领取境外补贴、节日费的名义,在香港某粮油有限公司等虚报冒领公款共计港币104万多元,其中冯家政虚报冒领港币47.8万多元,郑建良虚报冒领港币56万多元。

  1997年至2000年期间,郑建良借口计划购进进口小麦等,利用职权向银行借款人民币4500万元,然后非法将该笔粮款汇出境外。该款至今全部无法收回,用以抵押的金穗公司奥佳兴面粉厂被银行拍卖用于抵债。

  郑建良为达到违规占有粮食政策性贷款的目的,还和时任农行行长的谭某勾结,通过清远市粮油饲料总公司违规取得人民币1750万元粮食政策性贷款,用于非法借贷,资金大部分无法收回,造成国家损失人民币588.5万元。

  事发后,冯家政的家属于2005年4月18日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退款人民币10万元,后又向清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退款人民币21.8万元。郑建良如实供述了贪污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于2005年4月27日向清远市人民检察院退交赃款人民币21万元。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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