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龄童溺水 家长获赔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6:0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菲华)杨某的孩子,是暑假外出游玩溺死的孩子中的一个,最近,杨某夫妇获得7万元赔偿金。

  官司打了半年,集美法院最终劝原被告接受调解。

  2006年7月4日,9岁的杨家小朋友到集美区某村委会的一个废弃不用的鱼塘游泳,刚下鱼塘不久就溺水,小伙伴们跑去找大人帮忙,等大人赶到时小杨已死。

  杨某夫妇提起诉讼,将鱼塘开挖人、鱼塘所在村委会、征地的某公司均列为被告,要他们赔偿24万元。

  这个鱼塘所在地块正处于征地过程中,责任人难以确定。被告的三方都觉得自己无辜。

  挖这个鱼塘的是张某等3村民,他们的承包期到2006年3月已结束,鱼塘已交还给村委会。当时政府已将该鱼塘所在的土地列为征地范围,但是,谁也说不清,地块是否已经交给征地公司。

  法官召集原被告协商,杨某夫妇表示愿意承担因未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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