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香港政府公布内地妇女来港产子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8:38 中国新闻网

  

图:香港政府公布内地妇女来港产子措施

  香港政府1月16日下午公布内地妇女来港产子的医疗管理及入境配套措施。内容主要有,计划来港分娩的内地孕妇,必须事先与本地医院预约并接受产前检查(这项措施是在优先预约本地孕妇,有余额时才会接受);二月一日起,对有预约者产科收费为三万九千元,无预约者为四万八千元;入境事务处将对香港以外处于怀孕后期的妇女加强入境检查,对怀孕约七个月以上妇女,是否获准入境,最终由有关人员判断。图为卫生福利署、保安局、医管局、入境处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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