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美丽救护站”能否救助见义勇为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20:00 光明网
赵志友

  如果说某个机构成立一个“见义勇为救助站”,或者出台一些“见义勇为保障措施”,我想,无论是,亦或是见义勇为者,都会为其击掌,也会身感安慰。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昨日,全国首个见义勇为美丽救护站在沪试运转。今后,市民见义勇为后除了能接受物质奖励、法律援助之外,如果容貌受损,还能够免费整形美容。”(新华网1月9日)

  成立“见义勇为美丽救护站”,相信也是成立者出于救助见义勇为者的一翻好意,本说无可厚非。但是,笔者以为,“美丽救助站”成立者的思想实在“太前卫”了。目前,在社会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措施还相当不完善,奖励措施也很缺乏的情况下,建立一个“见义勇为美丽救助站”,未免有点倒本逐末。就如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孩子,你就给他添置了一双溜冰鞋一样多余。

  如今,很多人,对社会上的一些“见义不勇为”行为总是一副义愤填膺的姿态。最近报道的司机停车开门放走劫匪徒的行为,也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其实这是现实的无奈。因为,对见义勇为者的相关保护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很多见义勇为者在受伤了以后得不到任何或者很少的帮助,叫人如何敢见义而勇为呢?当然在此并非鼓励他人不勇为,只是觉得勇为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整个社会对见义勇为者的太“不勇为”了。

  2005年,为斗歹徒他血珠海街头的见义勇为英雄——韦兆安在南宁一医院19楼跳楼自杀了!这一消息让人扼腕痛惜!更让人心寒。亦让人反思社会对见义勇为救助的不足,让人疑问为什么社会会对见义勇为者这么“吝啬”,会对他们这么“狠心”。一反面,人们用道德的“大棒”谴责见义不为者,一方面,自己又充当见义不为者(对见义勇为者的冷漠与抛弃)。见义勇为者需要的也许不是什么“美丽”救助,而是实实在在的救助。是对生存基本保障的救助,是对受伤后的医疗补助,是对家人的安置。

  因此,上海要做的,与其是建立所谓的“美丽救助”。还不如像杭州一样,出台一个像《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因见义勇为而牺牲、受伤的人员,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及丧葬等费用,规定一律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部门监督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及时支付。况且,作为一家大型的美容医院,做出这样的举动,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是在做广告?还是在搞噱头?

  要形成一个好的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不但要鼓励和教育公民如何行善和勇为,还要对勇为者,建立相关的救济制度,否则,就会演变成为“误人子弟”。但在当下,“见义勇为美丽救护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实在是个“奢侈品”。如果要笔者选择,我情愿去掉“美丽”二字。社会公民也许要的是更多的“廉价品”——“见义勇为救助站”。这样,每一位见义勇为者得到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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