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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管右手”何以新鲜出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0:07 红网
1月16日《中国青年报》消息:“社会保障监督与管理部门缺乏独立性,‘左手管右手’的管理架构使监管职能无法发挥。”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中德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研讨会”上,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再生指出,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关和基金管理机关合一、只对上级负责的行政架构,是当前一些政府官员贪污挪用老百姓“养命钱”能够得逞的体制漏洞。 属地管理的社保基金成了“唐僧肉”,老百姓的养命钱成了自由裁量的“小金库”——这样的窘迫现状其实早可预期。在“左手管右手”的管理构架中,要看果园的自己监督自己不准偷食苹果,其制度风险的成本显然还不如道德风险的成本来得大——换句话说,制度安排难免被自我架空,“偷”还是“不偷”基本依赖道德选择了,这就是社保基金中“谗嘴者”前赴后继的价值逻辑。从某种意义上说,失效的监管比没有监管更可怕:因为后者是明晃晃的漏洞,难免会招致利益相关方的犹疑,舆论或者民间监管起码也是一股力量;而失效的监管是好比假唱,以为是安然享受其实是无赖诈骗,结果是放任了潜规则的杀伤力,而且成本式微。 我国负责社保基金管理的是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监管的主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基金监管部门,两者在行政上都隶属于劳动保障部门——值得警醒的是,“左右管右手”的监管构架在当下并不是社保基金的“专利”,此般政府惯性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并不鲜见,譬如铁道部、信产部等等。弥尔顿有句名言:“长期持续地拥有权力致使最真诚的人亦将变得腐败。”美国宪法制定者确信:信任为专制之母。任何的宪政社会都不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怀疑”的基础上。“因为人类有某种程度的劣根性需要某种程度的慎重和不信任。”这是自由主义一切宪政构思的出发点。其实,这几年我们的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电监会、质检总局、安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监管机构的设立或升格,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政监分开与独立监管的改革理念。如果说计划经济下“左手管右手”是一种无可规避的制度选择,那么市场经济下的“左手管右手”就让人不得不怀疑制度安排自身的逻辑。 当年,“左手管右手”的社保监管构架何以新鲜出炉呢?一是参保人长期在社保体系中缺乏正当话语权,而德国司法体系中专门为社会保障的诉讼纠纷设立社会福利法院,“如果发现政府部门不作为,参保人也可以投诉政府”;二是对政府的信任超越了对参保人的信任,这种决策惯性往往忽略利益关联方的智慧、权益和能力,主观放大着监管部门自我寻租的几率;三是我们对“独立监管”缺乏专业而时代的视角,在“政企分家”后依然热衷“政监联姻”,结果是“平衡利益关系”的博弈成了政策主导方的资源自我分配,涉及利益的天平自然难以倾向于天然弱势地位的普通劳动者。 当下尤需厘清的是,除了“社保”,还有多少集“政策制定、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督查处”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诡异体系呢?也许,要清理“左手管右手”的监管构架,只能依赖“独立监管”的“主方”,这个“标准处方”理应包含以下要素:独立性、透明性、公正性、专业性和可问责性。只有监管的独立,才有责权的对等。 稿源:红网 作者:邓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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