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网络“不做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8:08 扬子晚报

  近日,一些网络公司和网民提出:今年网络“不做恶”。

  网络本身当然不会“做恶”,准确的说法应是,做网络内容的公司和上网的个人“不做恶”。

  当前,提出网络“不做恶”是很有意义的。因为,从某种角度看,去年的网络用“作恶多端”来形容,并不过分。

  其一是屡屡“涉黄”。例如,去年11月17日,张钰的两段性交易视频出现在一家微视频网站,3天内,浏览量就冲到800多万。虽然此后该视频被撤下,但它们早已在网上通过链接、拷贝、转载、分享、邮件和论坛,呈“病毒式”交叉蔓延传播开来。加上一些门户网站和传统媒体的炒作,此视频的恶劣影响不言而喻。与其相比,曾在网上轰动一时的“木子美日记”真是“小巫见大巫”。难怪有许多母亲恳请“张钰们”和“做恶”的网站“网上留情,救救孩子”。

  其二是“恶搞”成风。如男孩“小胖”的照片被许多人PS(编辑图片的软件)成各式各样的形象。

  其三是流言遍布。当美国“时代”周刊把去年年度人物选为“鼠标(网民)”时,就有媒体提醒说,我们不能忘记去年的另一个年度人物——那些不负责任和耸人听闻的网上流言蜚语。美国“新闻周刊”也说,在相当多的网上评论中,夸张和任性成为主流。

  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平台的“深不可测”和“无限延伸”,还有火起来的博客、播客和微视频等,使普通人可以充分享受到“上传的快乐”,这本不是坏事。令人担心的是,一些人“上传的责任和良心”并没有同步跟进,而这种网络上传“权力”与社会责任感等“网德”的“脱钩”,会使网络渐渐沦为少数人谋私利的场所,成为人们造谣和相互攻击的最大平台。显然,这是绝大多数网络公司和网民所不愿看到的。

  要做到上网“不做恶”,首先要靠行业和个人的自律。我们应认识到,互联网的虚拟空间并不“虚拟”,它与真实世界密不可分。上网时,同样需要坚守脱网时的道德底线。

  当然,网络“不做恶”,不能仅指望道德的力量和个人的觉悟,有关部门应抓紧立法,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使网络永久告别做恶。顾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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