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成立第三方调解中心 医患纠纷有缓冲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8:15 扬子晚报

  无锡9家公立医院和保险公司签订医疗责任保险合约,由医院与医护人员共同缴纳保险费,并首次成立了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新成立的无锡和谐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由资深执业医师和律师组成,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便主动介入调解。从明天起,该调解中心将正式投入运作。

  医患纠纷:

  一个难以打开的“死结”

  无锡新区的长江路上,一个治安岗亭就坐落在新区医院的门前。值班的警务人员告诉记者,到了这个岗亭工作才知道,一个医院总是免不了会有医患纠纷,他们现在除了维持广场停车秩序和抓捕小偷外,还要出面干预这些“无可奈何”的医患纠纷。而无锡市医管中心副主任史金兰告诉记者,比起前几年,该市目前医疗纠纷已经下降了20%,但大大小小的医患纠纷仍然像一个难以打开的“死结”困扰着各医疗机构,成为各大医院院长们最头疼的事情。

  据介绍,一般病人对医疗效果都抱着很高的期望,但当这些期望在花费了大量费用却最终落空时,患者的心态往往不平衡,医患矛盾就会爆发出来。而面对这些医患纠纷,患者家属往往跑到医院吵闹,情绪过激,牵涉了医院很多的人力精力,尤其是“医闹”,严重干扰医院的工作秩序和就医环境。也正是为规避产生医患矛盾,目前一些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往往采用防御性医疗行为,回避有风险的手术或片面夸大手术风险、做一些没有必要的会诊或转诊等医疗行为。

  痛定思痛:

  一起诉讼催生改革探索

  无锡市医管中心副主任史金兰告诉记者,无锡市对酝酿化解医患纠纷的思考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在新模式出台之前,无锡一起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更让医管等相关部门出台医责险新模式的步伐加速,这是由一场长达两年的无锡首例“人工盲童”案而引发的思考。

  2003年3月12日,胡烨(化名)在无锡某市级医院出生,据病历记载为早产儿,体重极轻、患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医院给予吸氧8天的治疗。回家后不久,胡烨的父母发现其眼睛光感很差,后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经鉴定为双眼视力下降,属三级残疾。胡烨父母认为是医院采取不当医疗措施所致,将医院告上法庭。

  这起案件当时一直压在无锡中院办案法官的案头上。事后办案人员坦言,“人工盲童案”就卡在鉴定结论上,但鉴定结论迟迟不出,法官也无能为力。该案件在长达2年的审理执行后,去年无锡市中级法院还特意召开了一个旨在探索解决医疗纠纷新途径的研讨会。无锡市政法委、医管中心、市九家医院以及保险公司等多家单位参加了研讨,数十位专家共坐一堂,为医疗纠纷这一顽症“把脉”。会上法院专家所提出的将医患纠纷纳入“社会大调解”的构想,建议建立一个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得到了不少与会代表的认可。

  创新模式:

  医生参保新版医责险

  “无锡新版医责险根据医院床位、人数和医院等级设定一个综合费率,保费由医院与医护人员共同缴纳。9家医院涉及参保的医务人员约5000人。”史金兰副主任介绍说,医管中心正在拟定操作细则,根据岗位风险大小决定医生自费的比例,比如重症监护室的医护人员执业风险高,自付保费的比例就高,内科医生则少些,个人自付保费金额在每年100元到500元的范围,当年不出事故的医护人员次年减少保费。

  在无锡9家医院1月12日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约后,无锡和谐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也正式挂牌成立,从本月18日起开始运作。记者昨天探访了位于崇宁路政法一条街上的调解中心。据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蒋颂介绍,该中心挂在法学会的名下,独立于医疗卫生部门和保险公司,调解中心人员由资深执业医师和律师组成,并聘请省内名医和各学科权威医师组成专家库。具体调解程序是,调解中心接报后先介入,了解纠纷情况,然后根据诊疗过程分析医院是否有责任,该负多大的责任,然后由保险公司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理赔。“如果诊疗过程比较复杂,医患分歧较大,调解中心就请专家进行分析讨论,给出一个合理的调解结果。”蒋主任表示道。由于调解中心尚未完全进入角色,有些问题和细节还有待于在实践中加以解决和完善。

  未来之路:

  调解实践任重道远

  无锡市云崖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缘球认为,新版医疗责任保险的推行,可以有效化解医院和医护人员的赔偿责任和风险,而独立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建立,让中立的第三方参与医患纠纷的调处,不是一味到法院进行诉讼,也可以有效降低纠纷的解决成本。这两大措施,对于妥善解决医患纠纷,建立和谐社会无疑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

  但是,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要能有效地运行,必须要考虑几个问题。首先,经费是每个机构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按照目前的方案,调解中心将提供免费服务,不向医患双方收取任何费用。但是,不管是办公场地、办公家具,还是调查费用、人员工资等,都会发生不小的费用。如果调解中心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则其经费来源无非有以下几种可能,第一,社会捐赠;第二,政府拨款;第三,保险公司出钱。如果是社会捐赠,则其经费难以保障;如果是政府拨款,那么拨款不到位时怎么办;而如果是保险公司出钱,则又难免会让参与调解的患者方心里犯嘀咕,担心会偏向医院或保险公司。

  而另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调解中心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如何得到保证,将直接关系到调解工作的最终成效。从目前出台的方案看,调解中心的常驻人员由执业医师和有丰富医务经验的调解员组成,并聘请省内名医和各学科权威医师组成专家库。但如果调解中心主要由专家组成,是否会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后尘,让人产生“兄弟给兄弟调解”的联想?

  因此说,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能否在“私了”和“诉讼”之间,走出一条“调解”的中间道路,任重而道远。撰稿 路若愚 陈 晔 策划 杨志敏

  链接

  苏州:调解中心半年结案93起

  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自去年8月1日成立以来,已经运作了快半年时间。昨日,该调解中心王主任向记者介绍说,中心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就医患纠纷开展现场调查,提供解决矛盾的参考意见,促成双方找出协商解决的方案,从而避免矛盾激化。王主任说,多数患者到中心来咨询之前已和医院方面沟通过,但是没有结果,这才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调解中心。王主任告诉记者,接到案例后,调解人员首先要做的就是核实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有的是“面对面”,有的是“背靠背”。所谓“面对面”,就是指患者或家属、医疗机构、调解中心三方共同坐下来协商;“背靠背”则是由调解人员分别与患者和医院见面交涉,尽可能让双方的意见走向一致,这种方法主要针对一些矛盾比较激烈的纠纷案件。记者了解到,案例中大部分为外科手术过后产生的医疗纠纷,大多牵扯到理赔问题,调解人员往往要来回奔波沟通好几次,才能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目前,苏州医疗调解中心共有5名工作人员,从2006年8月1日到12月28日,中心共接到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3起,目前有93例已经结案,患者获得经济补偿的有27例。随着受理案件量逐渐增加,调解中心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也遇到不少困难。“由于缺乏足够的权威性,调解中心不能强制要求医疗机构拿出赔偿,使得工作难度加大。”王主任希望今年能找到更合适的办法来提高工作效率。 周晓青

  常州:医院成立纠纷处置小组

  记者从常州市卫生局了解到,该局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市(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组织调查处理。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共同维护医疗机构内部治安秩序。

  同时,各级医疗机构要求成立由院长负责,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保卫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医患纠纷处置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处理本院发生的医患纠纷,制定处置医患纠纷的工作预案,负责收集提供医患纠纷的相关材料及患者的有关病历资料,及时妥善处置医患纠纷,防止医患纠纷事态扩大,并按照规定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在医患纠纷接待场所、容易引发事端的场所和部位应当安装录像(录音)装置。此外,医疗机构要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马 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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