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路互助社“有求必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8:25 扬子晚报

  花园路社区互助社是玄武湖街道最早成立的一家互助社。仅2006年一年,互助社共接受社会捐助资金1.7万余元,接受社区单位、居民捐赠的衣物等物资3000余件,捐助社区特困对象200余人次,资助社区特困家庭子女入学12名,牵头促成救助对子12个,帮扶困难人员就业近百人。

  记者昨天来到花园路78号居民王军家。王军是本社区的低保户,已年近40,患有脑肿瘤无法工作,一直靠吃药维持,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是父母的几百元退休金。 2006年7月,他因意外摔伤造成脑外伤,住院治疗费花去近万元。互助社反映了其实际情况,为他争取了大病补助4000元。社区居民邵国龙夫妻两人因文化程度低无法找到工作,一家人生活完全依靠夫妻俩经营一间公厕。邵国龙妻子长期患病,女儿在上学,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互助社为他办了低保,又给予200元补助。居民杨磊的父亲去世早,母亲患癫痫并下岗,每月收入仅150元,全家一直靠低保生活。互助社根据他的特殊情况为他争取了1500元补助。花园路78号居民王翠香下岗在家,又不幸患上红斑狼疮,自己需要长期吃药,孩子的学费也无力支付,眼看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她不住地犯愁。互助社上门察看后立即给了她600元生活困难补助。花园路19号居民陆翠红,身患重病不能工作,丈夫工资收入很低,社区互助社给予其困难补助100元,为其申请了低保,改善了其家庭困境……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居民,第一时间内就会想到社区互助社,“只要有求必有应”,这是互助社对自己的要求。

  此外,互助社还为社区孤寡独居老人安装了爱心呼叫器,互助社志愿者担任陪护员,为孤寡老人过生日,帮他们打扫卫生等,让老人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花园路社区主任丁金宁说,互助社经营管理得好不好,能不能真正做到为民解难分忧,取决于“两心”:一是对群众的爱心,二是工作人员的诚心。互助社要发动周围群众献出爱心,关心困难群体,伸出援助之手;互助社工作人员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要建立在深入了解他们的切身生活状况的基础上,才能把钱用在刀刃上,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贾 敏 董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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