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台湾举债过多比全球气候变暖更堪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0:22 中国台湾网

  台湾《工商时报》今天发表社论指出,台湾完全可能因为举债过多,最后印证了古典经济学家的一句名言:“政权不消灭公债,公债将反过来消灭政权。”

  谈到当局因举债过多最后可能导致政权遭到消灭,许多人一定觉得这是危言耸听。但是我们从具体数据来看,近年来当局累计的未偿债务总额已经快速攀升到四兆元(新台币,下同)的高峰,即使这两年当局税收都有超征,但是债台仍然继续高筑,问题不断恶化。

  社论说,面对这种严峻形势,执政当局近年来也曾一再宣示要透过开源节流,不只要抑制财政恶化,更希望能达到减少财政赤字的目标,然而实际情势的发展却完全与主观期望背道而驰。综而观之,台湾财政的恶化,虽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它的形成确是以下几方面的接力演出所造成。

  第一个需要负责的,自然是好大喜功的执政者。从数据来看,从1998年到2005年,前后八年台湾债务占GNP的比例足足增加了一倍,而这段期间,也正是政权移转、“阁揆”和“内阁”人事频繁更动的时期。一方面新手上路,急于求表现,尤其每逢选举,总是忘情的开出建设支票,债务自然只会快速暴增。而另方面也正因为新手上路,对政策与业务未进入状况,错误决策导致经费预算的浪费也就所在多有。因此,即便是主计部门不断在经常门支出中力求撙节,但所谓错误的决策比贪污更可怕,细数这些年来当局花费大笔经费的项目,其成本效益往往不堪闻问,最后只能换来债台高筑而已。

  第二个要负责的是行政体系的财主部门。虽然,他们确也曾不断的针对财政恶化提出警告,试踩煞车,但不只不足以影响大局,某种意义上反而是变相成为财政恶化的帮凶。针对“公债法”规范执政当局每年至少需提拨5%的税收用来打销债务,由于年度税收单是支应经常门开销已感拮据,因此最后是另举新债来执行所谓的打销债务,质言之也就是以债偿债,最后是以债养债,债留子孙。

  财主部门迫于形势,以各种巧门满足“公债法”的规范,自然不足以改善当局财政。但与此同时,“立法部门”则是扮演使财政恶化雪上加霜的邪恶角色。也就是这些年来,“立法委员”不分朝野,各自出于政党私利或选举的考虑,不断提出各式各样减少税收增加福利的“法案”。朝野“立委”显然不把“预算法”当回事,各种“钱坑法案”竞相提出的结果就只能使债留子孙。

  文章最后总结说,综观举世实施民主议会政治的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财政困境,但是不论美、日至少主政者都曾致力于减少财政赤字并做出成绩。惟独台湾,纵使有完美的规范,但不论行政部门或“立法部门”,却是竞相践踏法律,或钻巧门或带头不守法,导致财政恶化的沉疴愈发严重。

  (驿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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