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勒索报警四歹徒落网追踪 四歹徒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0:55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通讯员林咚咚)被劫时魏某花钱赎回自己,没有报警,歹徒就用真名实姓开账户,接二连三打电话向受害者伸手要钱,当歹徒第四次向魏某要钱时,忍无可忍的魏某终于报警了。2006年11月22日,早报报道了此案。丰泽区法院日前对四歹徒进行宣判,其中一人被判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被判刑的分别是连育宏、郑艳红、林明杰、黄兵(化名)。案发时,黄兵还是未成年人。昨日,记者得知,连育宏、郑艳红、林明杰已就此案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回放:

  2006年6月18日晚,郑艳红在市区租房内提议抢劫,连育宏、林明杰、黄兵随声应和。于是,连育宏带着水果刀,四人来到市区刺桐公园伺机作案。

  6月19日1时许,受害者魏某开着轿车回自己的茶店时被这伙人劫持。到了厦门后,连育宏拿了4万元给对方,并写下一张欠条换回自由。

  魏某安全回家后,没有报警。5天过去了,连育宏又向魏某索要7500元,再次得逞。7月1日,连育宏又要求魏某再汇1万元又得逞。7月2日,贪得无厌的连育宏又打电话要求魏某汇1万元。这次,魏某终于忍无可忍了报了警。

  公安机关根据连育宏真实的手机号、银行账号,很快将连育宏抓获归案,另外几人也先后被抓。

  丰泽区法院认为,连育宏等四人构成抢劫罪,另外连育宏又犯敲诈勒索罪。法院一审判处连育宏有期徒刑16年6个月、郑艳红有期徒刑13年、林明杰有期徒刑10年、黄兵有期徒刑6年。宣判后,除黄兵外,其他人已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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