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建工会员工说了算 全总称向企业派驻工委会是合法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1:30 上海青年报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近日,富士康科技集团成立工会受到了社会的关注。那么,富士康建工会有何特点?其对工会组建工作将产生哪些影响?对此,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此次富士康组建工会有新变化,即以深圳市总工会派出工会组织的形式,而非传统的“企业内部成立工会”。同时据报道,工会成立现场没有富士康科技集团方面代表出席,富士康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成立工会事先毫不知情。请您谈一下这个问题。

  郭稳才:衡量一个基层工会是否合法,关键在于职工是否依法自愿组织、是否报上级工会批准。这也就是说,建立工会组织与企业协商,争取得到经营者的支持,很有必要,但绝不意味着其不同意就不能建工会。

  目前,一些地方工会在建工会上存在的问题是,只注重做经营者的工作而忽视发动职工和尊重职工意愿,一旦遇到经营者抵制建工会,工会就束手无策。因此,我们必须搞清楚到底是职工建工会还是老板建工会的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深圳市总工会的做法十分令人欣喜。在与富士康科技集团经营者反复协商而其迟迟不把支持职工建工会的承诺付诸实践的情况下,他们既坚持依法办事,又大胆创新,在富士康员工聚居场所举办《工会法》宣传活动,激发员工的入会愿望,吸引员工加入工会,并现场发放工会会员证,充分体现了“建立工会由职工说了算”的建会规律,牢牢把握住了建会的主动权。

  记者:目前,富士康科技集团工会是深圳市总工会的派出组织,如何理解这样的工会组织形式?

  郭稳才:富士康科技集团工会的全称是“深圳市总工会富士康科技集团工委会”,作为市总工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工委会5名组成人员全部为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这种组织形式上的首创,是富士康工会建立的又一亮点。但需要指出的是,这完全是在依法依规基础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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