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20日开始带齐“两证”远离作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1:45 生活报

  本报记者 丁宁

  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统考将于1月20日开始。据悉,省招考办专门设立举报电话:0451———82376048,并将于1月18日至22日全天开通,及时查处有关问题。

  带全“两证”赴考

  考试在即,为使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省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应考前,要认真接受诚信教育,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各条款;每科考试前,务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赴考,“两证”缺一者禁止入场;务必提前10分钟按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随身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手机等通讯工具,务必放在指定位置,否则,将按违纪作弊处理。

  考前提醒勿受骗

  据介绍,2006年研究生统考全省共处理172名各类违纪作弊考生,全部取消了考试成绩。针对最近一段时间,一些不法分子又通过网络、短信、传销等方式向今年参加研究生统考的考生兜售所谓“先进的”、“反窃听的”考试作弊仪的情况,公安机关已经破获几起非法乱用无线对讲机等案件,并将在研究生统考期间继续追查处罚。招考部门提醒考生,特别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先进设备防作弊

  据了解,我省运用科技手段防范查处考场通讯工具作弊,其中全省每个考点都配备作弊克和金属探测仪,重点考点还增设无线电监测流动车,既能迅速监测电子讯号,又能准确发现通讯工具;我省将加大考点内外的巡视检查力度,考点内设有考点级、市地级和省级三级巡视员,考点外设有公安、监察部门督察员以及新闻单位记者,共同防范打击违纪作弊,典型事件将予以曝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将对在每科考试结束前,通过通讯工具等手段传递或接收试题及答案内容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以及所有参与泄密的人员,将按故意泄露国家机密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我省将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惩处作弊。考试中,考生凡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评卷中发现的雷同试卷、以及其他违反考场规则等应视为作弊行为,都将取消全部考试成绩。对于违纪考生,在校大学生,将由其所在学校视情节给予其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在职人员,将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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