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制办继续修订犬类管理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1:45 生活报

  本报记者 谭立顺

  本报16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我省将对《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进一步修订。

  据了解,鉴于国务院关于行政许可清理有明确的时限要求,省政府此次仅就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的条款作了修改,而对其他内容未作修改。据介绍,省政府法制办对《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将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是仅就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的条款进行修订;第二步是对其他内容进行调研后,掌握我省群众养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然后再进行全面系统的修改。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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