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敢公开养路费征收额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1:45 生活报

  马碧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高家伟14日致信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信中提出:交通部应该公开每年的养路费应征数额是多少,而实际征收上来的数额又是多少?实际征收上来的养路费又用到哪里去了?(1月15日《法制日报》)

  高教授道出了民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也点中了交通部门的“要害”。养路费年年收,可每年应征多少,实征多少,征收的养路费都用到哪里去了,有关部门一直含糊其辞。笔者以为,有关部门之所以在公布这个关乎公共利益的数字上躲闪,实在是因为他们缺乏公布的“底气”,即在养路费问题上,有关部门取之乏据,用之欠明。

  近年来,养路费收取在合法性问题上广受质疑。许多法律专家认为,目前各地交通部门据以征收养路费的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现行的《公路法》存在不相吻合的地方,更违背了《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有关部门现在收取的养路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不该征而被收上去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敢于公开养路费,无疑是在考验交通部门的“勇气”。

  其次,交通部门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养路费就是用于养路的费用,但如今,交通部门收取的巨额养路费,有多少用到了养路上,又有多少进入了官员们的腰包。一些基层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就曾对媒体记者说过,“养路费在基层光用于‘养’人都不够,更别说养路了。”有如此“难言之隐”,交通部门还会有公布的“底气”吗?

  正如专家所说,政府收费必须取之有据,用之透明,这是法治政府的最起码要求。因此,作为顺民心合民意之举,在公布养路费问题上,交通部门是不是该有所行动呢?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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