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十大语文差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3:58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有“语林啄木鸟”之称的《咬文嚼字》编辑部,16日公布2006年社会语文生活中,出现频率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十大差错。

  这十大差错是:将“像”错为“象”,这在电视字幕中出现最多;将丙戌年的“戌”字,错成“戍”字,这在大量的台历、挂历中出现;将神舟六号的“舟”字,错成“州”字,众多报刊杂志和电视写错;“即”字与“既”字用错,如“既来之”错为“即来之”,图书出版物中出现不少这样的混淆;在常用文体中,将“启事”写成“启示”,如“招聘启示”的“示”,应为“事”;新疆的“哈密瓜”因地名而得名,但在大量的商店招牌中,将“密”字错为“蜜”字;在标点符号使用中,很多人在寄信时喜欢在信封上将“收”字,用括号括起来,括号是用来标明注释性文字的,用在信封上是错的;圆明园是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抢掠并烧毁的,但在众多的地方将其错称为“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八国联军是在1900年入侵北京的;孟子的“食色,性也”,常被人引为孔子的名言等等。

  《咬文嚼字》编辑部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社会语文环境就像自然环境一样需要保护和净化,《咬文嚼字》就是一座语文生活的监测站,时刻关注社会语文状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需要注意的语文问题。这十大差错出现的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而且经过多次纠正仍然反复出现,堪称社会语文运用中的顽疾。”

  购买平板电视“三要素”

  比品牌、看外观、听音效

  面对商场里琳琅满目、品质趋同价格渐近的平板电视,消费者如何选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和中国电子商会组成的家电市场课题组提出三点建议:一比品牌;二看外观;三听音效。

  课题组成员之一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主任陆刃波认为,按照市场规律,已进入品质竞争阶段的平板电视,画质和价格是消费者最应关注的两个基本点。但目前多数平板电视品质趋同、价格接近,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平板电视时,起决定作用的往往是彩电品牌的影响力和外观样式。

  课题组的调查显示,只有18%的消费者才能分辨不同彩电的画质差异;而随着国内品牌与外资品牌的价格差距大幅缩小,高达68%的消费者认为同类品牌相同尺寸规格产品价格差距“较小”。在品质趋同、价格接近的情况下,消费者在购买平板电视时,往往通过比品牌、看外观、听音效“三要素”,来确定购买目标。

  课题组建议,在消费者感知平板电视产品趋于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企业面对的突破方向在于产品功能创新、外观差异设计和增强音效方面,通过差异化营销,加深消费者品牌印象。(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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