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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听证会开进高墙内 每个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5: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三名女犯今天参加听证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王晓云、鲁钇山,通讯员许珂、穗法宣报道:今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往广东省女子监狱,对3名女犯进行减刑、假释听证会。这在广州尚属首例。 听证会有点像开庭 今天上午9时3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听证会正式开始。 “法庭”右边是检察机关代表,左边是监狱机关代表。3名女犯一字排开坐在“罪犯席”上,面对广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官,紧张地听着对自己减刑和假释事项进行质证的程序。 阿红(化名),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2005年曾减刑7个月,今天被提请减刑建议。 阿平(化名),挪用公款罪,原判决是15年,有过两次减刑经历,分别被减2年半、1年半,今天又被提请减刑建议。 阿君(化名),虚开增值税发票罪,1998年进看守所,2004年入监,原判刑10年,今天被提请假释建议。 旁听席上,还有其他服刑人员代表、罪犯家属等。 按照减刑假释听证会程序,市中院的法官要求省女子监狱宣读、出示对3名女犯予以减刑假释的证据,并作出说明。检察机关担负对减刑、假释进行监督的职责,在听证过程中需对监狱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的相关材料发表审查意见。 每个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 “听证会让罪犯出庭说话,保障了他们有效参与减刑、假释裁判的过程。”法官说。 过去,“江湖”有这样的传言:减刑、假释可以拿钱勾兑,甚至两三千块钱就可以“换”一年。 “这绝对不可能。”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罗辉说,包括省女子监狱在内的广东省监狱系统,对罪犯的减刑、假释实行严格的“四榜”公示制度。法律文书齐全后送法院,在法院裁定后第二天,向罪犯公布法院的裁定结果。 “今天参加听证会的3名女犯都是‘闯三关’筛选出来的,每个环节都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听证会结果如何?3名女犯都悬着一颗心。 (日京/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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