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案陈唐山如拒作证检调将申请裁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5:29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倍受关注的台湾“机要费案”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三度开庭。图为当地电视媒体记者在台北地院一楼使用示意图板播报庭审进展。中新社发 张炜 摄

  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倍受关注的台湾“机要费案”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三度开庭。主要被告人吴淑珍没有出庭,检察官张熙怀因心理压力过大请假,也没有出庭。由于法院门口的抗议活动不断,大批安保人员在地院门口守护。中新社发 张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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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17日电众所瞩目的“国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方法院”已发传票,传“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等5位“总统府”官员19日出庭作证。检方指出,如果陈唐山等人拒绝证言,将声请法院裁罚。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法院传讯的5名官员是陈唐山、二局局长余新明、二局三科科长吴倩萍、政风处长谢建财、一科科长萧益仓。

  本周五的庭讯,合议庭将会询问陈唐山等人,“总统府”核定“国家机密”的程序、任内有无承办过类似案件、“国务机要费”案的6件“秘密外交”有无依法核定为“国家机密”等问题。一般预料,陈唐山等人的答复将会如同“总统府”函覆法院的说词,以这是“专属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为由,拒绝说明。

  合议庭将会给检辩诘问证人的机会。检方已做沙盘推演,如果陈唐山等人拒绝证言,将声请合议庭裁罚新台币3万元以下罚款。

  法界人士指出,如果陈唐山等人证词不实,法院可依刑法伪证罪追究刑责;如果有相关文件存在,“总统府”官员故意不拿出来,法院还可依刑法隐匿公文书罪论处。

  据了解,合议庭去年底曾两度函询“总统府”提供核定六项“机密外交”的相关公函;但“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先是回函称这是“总统的职权”,后来更以“这是专属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并非总统府所能函覆”,两度拒绝法院函询。

  由于“总统府”一再拒绝法院的函查,公诉检察官在上次庭讯时,曾要求法院传讯“总统府”最近5任的秘书长及相关承办官员出庭作证,审判长当时仅裁准传讯4名官员。日前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只传现任秘书长陈唐山。

  至于陈唐山届时是否出庭作证,“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则在今日表示,“要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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