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码头收费有了明确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7:1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张敏)记者昨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客运码头候船大厅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已于近期下发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该《批复》规定了和平客运码头行李寄存打包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其中,行李打包费为:小件(55×40×25厘米及以下)3元/件,行李打包每件打3条带,超过3条带的,每增加一条加收1元;中件(70×50×30厘米以下,56×41×26厘米及以上)5元/件;大件(71×51×31厘米及以上)7元/件。行李寄存费为:30公斤及以下5元/件·天(24小时为1天,不足24小时按1天计,以此类推)。30公斤以上每增加10公斤加收1元/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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