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死亡案件疑重重现场模拟揭真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1: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谷萍 通讯员孙国均)四川省彭州市检察院依法介入彭州市公安局对一起伤害案的侦查,通过现场模拟复原,揭开了当事人谎报案情的真相,并及时修正侦查方向,使无辜者程某得以释放。近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黄山明被彭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6年11月30日,黄山明到公安机关报案称,程某用菜板将他的亲戚徐某头部打成重伤。12月4日,徐某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尸检结果证明,徐某系因钝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在警方调查时,现场目击人黄山明及其女友王某均指认徐某头部是程某用菜板打伤,另一位目击人柴某却说他不知道徐某头部何时受伤。嫌疑人程某归案后,辩称自己没有打过徐某。12月26日,黄山明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由于案情复杂、疑问重重,12月28日彭州市公安局邀请彭州市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彭州市检察院认真听取了案情汇报,在详细询问相关打斗情节后,建议公安机关根据现有证据及勘验情况进行现场复原并模拟展现当时情景。

  通过展现的模拟现场情景,检警双方了解到:案发当天程某与柴某因既往纠纷到黄家解决,黄将二人赶出其家门。打斗中,黄山明提锄在后追,程某用菜板在前挡,但很快程某的菜板就被黄山明打掉在地;黄山明的女友王某上前帮忙抱住程某,却被黄山明用锄头误伤头部,王某松开手后,徐某又上前抱住程某,那么此时可以确定的是程某手上根本没有菜板,只有黄山明手中持有锄头,之后即发生徐某头部受伤倒地,故可以排除程某钝器伤人的可能性;而是否存在徐某扭抱程某时,黄山明用锄头击打程某时误伤徐某呢?对此,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黄山明进行重点侦查。

  公安机关采纳上述建议,将侦查重点转移到对黄山明的审讯工作。通过证人证言的比对和侦查人员的政策感召,黄山明终于承认徐某是他用锄头打程某时误伤,因怕承担责任而谎称徐某是程某用菜板所伤。

谷萍 孙国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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