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获"环保诚信企业"称号优先使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1:1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春炜)昨天,记者从石家庄市环保局获悉,1月16日起,省会将在全市重点企业开展环保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据悉,此举在石市尚属首次。

  据了解,开展创建环保诚信企业旨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诚信意识,提高企业的环境法制观念和污染治理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改善全市的环境质量。环保诚信企业的创建标准中,除了要求企业有完善的环境状况定期报告、环保岗位责任制、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境行为报告、环保“量化管理”档案及污染治理台账等制度外,还要设有环保机构和环保专职人员。并符合14项环保要求内容。

  据悉,环保诚信企业主要采取企业自行申报、评委审核、媒体公示、专家评委评定的方法确定出环保诚信企业。已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的单位可直接成为市级环保诚信企业。对评出的环保诚信企业,将授予“石家庄市环保诚信企业”牌匾,同时可推荐为国家级或省级环境友好企业,并有优先使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资金等鼓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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