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屡屡违纪学校开除了事?教育部门:不得随意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1:1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俊栋)“因为孩子在上学期间偷偷跑到学校外的网吧上网,学校坚持要开除孩子!”昨日,赵县某初中学生家长给本报打来电话,不解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有权开除学生。其实,近段时间来,本报接到的类似投诉很多,家长也都对学校开除处罚表示质疑。

  据李女士介绍,她的孩子在赵县某中学上初三,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日前,孩子和几名同学翻墙偷偷跑出学校,到离校不远的一家黑网吧上网,后被学校知晓。学校随即做出开除这几名学生的决定,并让孩子们离校。之后,家长们多次找到学校求情,最终学校允诺其他几名孩子可以返校,但不让李女士的孩子返校,目前孩子已经在家呆了4天。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省会的张女士。据张女士介绍,他的孩子在省会某中学上初中,前些日子,因为学校发现孩子在校内吸烟,便做出开除孩子的处罚,孩子被撵回家。

  类似投诉在近段时间来不止这两例,均是孩子因违纪遭遇学校的开除处罚。虽然不少孩子在认错、求情的情况下又回到了学校,但还是背着留校察看的“罪名”。李女士和张女士等家长对学校的开除处罚均表示不能认同,她们认为,作为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如果犯了错误,应该重在教育帮助,给学生以改正错误的机会,只是将学生推出校门了之,有悖于教育使命和教育责任。

  采访中,当事学校几乎都表示开除是不得已的决定,“学生不是一次犯同样的错误,屡教不改,开除是为严明校风校纪,更好地管理学生”。

  据省会教育部门的同志介绍,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们依法享有受教育权,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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