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报名两年迟迟不让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1:1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任国省

  在驾校报名近两年,至今却没有参加驾驶考试,而何时能参加考试还是个未知数。近日,常先生和朋友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报名近两年未等到考试

  常先生告诉记者,2005年3月8日,他和另外两个朋友在省会一驾校报了名。之后,3人开始积极准备考试,但却迟迟没有接到考试通知。经再三追问,当年,他们先后参加了理论考试并全部通过。然而,驾驶考试又迟迟不见消息。

  常先生称,当初驾校承诺半年之内驾驶证就能办下来,没想到竟拖了近两年。在此期间,3人多次电话联系驾校,对方只是称尽快安排。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并无回信。

  ■原是中途被转至其他驾校

  眼看着与自己差不多同时报考驾驶证的朋友都开上车了,情急之下常先生再次来到驾校。“我这才发现这种情况并非偶然,打电话或上门咨询的人很多。”常先生将自己和朋友的情况先后在驾校登记了四五次后,依然没有消息。近日,常先生再次来到驾校,并找到相关负责人详细询问了情况。“原来他们中途将我们转到了其他驾校,与后者联系,后者又称他们不对个人,让我们还是找该驾校。”

  此后,当常先生再就此事询问当初报名的驾校时,却难以找到负责人。如今,常先生和朋友进退两难,因为这种情况不可能在其他驾校重新报名。而到2007年3月,他们的理论考试成绩也将作废。

  随后,记者与常先生被转到的驾校取得联系。对方称对于转过去的学员,常先生报名的驾校只交了一部分钱。“他们驾校还欠我们一笔钱,所以我们不能安排考试,他们还得找原来的驾校协商解决。”

  ■当初报名驾校无办学资质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常先生最初报名的驾校。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对此并不清楚,随后给了记者校长的办公电话,而接电话者称校长已出差。记者从运管部门得知,该驾校并没有办学资质,2004年,运管部门接到反映后曾对其进行过查处。

  对此,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王金胜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债务人(驾校)将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者时应经债权人(学员)的允许,否则这种转让是无效的。“这种情况该驾校应承担相关责任,学员也可以要求其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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