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下调客运燃油附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1: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17日专电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17日下发通知,适当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其中,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调整后的标准自2007年1月21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通知明确指出,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