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建筑企业被“亮红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3:2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傅晓峰 通讯员 关学军)据市建委、市清欠办今天通报,14家建筑企业因未严格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受到处罚。在检查验收未能取得复验合格前,这14家建筑企业将不得从事投标活动,不得参加2007年资质年度考核,其资质升级、增项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外地进济施工企业不得参加2007年度备案审核。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建设管理部门近日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建立和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抽查建筑业企业507家。其中市属企业132家,县(市)区所属企业335家,外地进济施工企业40家。检查表明,绝大部分建筑业企业建立了规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但仍有部分企业没有严格建立起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市清欠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部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签订不全,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没有有效签字,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发放程序没有以公开形式告知农民工等。

  此次检查被处罚的14家企业是:齐鲁建设集团公司,山东省对外建设工程总公司,济南市大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超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党家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济南市市中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济南永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平阴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章丘市凤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市德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深圳粤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口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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