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治委出台“农村平安建设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3:5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昨日正式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意见” ,要求将农村平安建设与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稳定的违法犯罪,加强农村社会和公共安全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中指出,农村平安建设要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提高农村社会治安和民主法制水平。其中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

  在建立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区(市)、街道(镇)、社区(村)三级调解工作网络,重点加强街道(镇)综治、信访、司法、调解“四位一体”排查调处机制、管区调解中心和村级调委会建设;加快农村新型组织、新兴行业、新建园区等领域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团调解、行业调解、中介调解“六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整合多方资源扩大农村调解工作覆盖面;严格落实社区(村)每周、街道(镇)每半月和区(市)每月一次定期排查制度,建立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作机制;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各种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

  在维护农村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健全完善农村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严打”长效机制、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村霸乡霸、车匪路霸各类痞霸分子;坚持“治乱、治瘫、治穷”一起抓,对个别治安状况长期落后的村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大力开展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各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

  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大力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因地制宜地推行民警包村制、保安驻村制、巡勤警务制、治安承包制、警务议事会、户访制等农村警务模式,努力实现“镇镇有报警站、村村有报警点”,逐步推进110报警系统向山林、海上延伸;提高农村技防报警联网水平,年内,三区五市公安机关建成监控中心(室)、实现联网,三年内各派出所全部建成监控中心;年内,农村专业治安联防队员增加到两万人,专业保安力量达到4000人;逐步扩大治安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多渠道解决治安防范经费保障问题。

  (本报记者 戴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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