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租屋故事(84) 续租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5:20 深圳商报

  “合同里写明如果合同到期,我们有优先续租权,我现在还想租你的房子,你却不肯,这不是欺负我们吗?”1月15日下午,租客陈小姐和房东叶老伯在南山区南油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粤桂工作站里又吵开了。

  “你那间酒吧太吵,邻居都来投诉,我当然不能租给你!再说,合同已经到期了,我有权不续租——你们家亲戚柯先生怎么那么不讲理,提着汽油到我家里来威胁我?”

  叶老伯所说的柯某是陈小姐的姐夫,酒吧的负责人。该酒吧的租赁合同于去年11月30日到期,叶老伯要酒吧搬迁,柯某不同意,双方为此闹起纠纷。

  房东求助

  去年12月初的一天下午,叶老伯给粤桂工作站站长叶建有打来电话:“有人拿了汽油到我家里来了,说要和我同归于尽!你们快来!”电话里,老人家紧张得语无伦次。

  “谁上你家里去了?”“那……那间酒吧的柯先生!”

  挂了电话,叶建有通知社区民警,与站里的管理员莫少瑜三人来到叶老伯家里。叶老伯站在客厅中央,神色紧张;柯某坐在沙发上,表情平静。

  “我刚刚闻到有汽油味,才知道他把汽油带进我家里了。看,就在沙发旁边。他说如果我不把房子租给他们,他就要烧了汽油,和我同归于尽。”叶老伯指着沙发旁边的一个黑色塑料袋说。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和你同归于尽?这几瓶汽油是我买回来准备回去烧咖啡用的,刚才急着来找你商量租房的事,所以提到你家里来了嘛!”柯某不慌不忙地解释。

  “你买汽油干吗要提到我家里来?你刚才明明威胁我要同归于尽!”

  “我是来和你商量事情的。我经营咖啡厅亏了这么多,你现在还要赶我走,我怎么能走?”

  社区民警见双方吵得不可开交,将两人都带到派出所作笔录。民警证实,塑料袋里确实是汽油。双方作完笔录后,天已经擦黑。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

  放言烧屋

  当天,吃过晚饭,叶建有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又是叶老伯的电话,“难道又出事了?”

  电话一接通,叶老伯磕磕巴巴地说:“那个柯先生又来了。他说我不把房子租给他,他就要放火烧咖啡屋!”

  “你不要紧张,我们马上过来!”挂了电话后,叶建有通知在外上户的莫少瑜,分头赶往叶老伯家里。他们赶到时,柯某已经走了。叶建有一行又赶往咖啡屋,找柯某了解情况。

  “你刚刚是不是去过叶老伯家里,跟老人家说要烧了咖啡屋?”

  “是!这咖啡屋是我花钱装修的,他要是不租给我,我干吗留给别人?我放一把火烧了这些东西算了!”

  “你把东西搬到别处去烧都不要紧。你如果这么放火烧屋,可是纵火罪啊!你们就不能好好协商吗?”叶建有一边安抚一边打听双方纠纷的实情。

  “咖啡屋经营几年,连装修在内亏了十几万元。现在他逼我走,我当然不能走。他必须给我赔偿。”

  “你们合同已经到期了,你还要他赔偿你?”

  “他要把房子租给别人,为什么就不能租给我?不把房子租给我也行,他赔给我3万块,我就走人!”

  “这租房的事情和赔偿的数额,都得‘你情我愿’才可以谈得拢。你们再这么争执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大家还是坐下来好好协商吧!”叶建有劝柯某。

  “跟我协商没有用。这咖啡屋是我姐夫贺××的,我只是帮忙打理生意而已。”柯某一听要协商解决此事,干脆采取了躲避的办法。

  无尽苦恼

  果然,接下来几天,叶老伯再联系柯某协商此事时,柯某都避而不见,由陈小姐出面应付。老人家急得天天到工作站,要求工作站协调解决此事。

  咖啡屋究竟是谁的?是贺某?柯某?还是陈小姐的?叶建有和莫少瑜通过调查了解到,2003年,陈小姐的另一位姐夫贺某(也是柯某的姐夫),租下叶老伯在南山桂庙新村某栋一楼,开了家咖啡西餐厅。贺某经营没多久,就一直是柯某在打理。房屋的承租人和咖啡屋的所有人,都是贺某的名字。

  “那咖啡屋最好不要开了。晚上还有人唱卡拉OK,吵都吵死了。我看谁要是顶了这咖啡屋谁倒霉,花一大笔转让费,还不一定能赚到钱。”不少居民对咖啡屋颇有意见。

  ……

  “居民对这咖啡屋意见还蛮大!我看房东肯定不同意续租,大家都是街坊邻居的,他总被投诉,肯定不高兴。站长,你看这事怎么解决?”莫少瑜琢磨着接下来如何协调双方解决此事。

  “我们去找找房东,看他是不是愿意赔一点钱。”叶建有说。

  ……

  “他们已经欠了我两个半月的房租和水电费,还要我赔他们钱?我不租给他们,是怕他们再去把咖啡屋转给下家,害了别人。那咖啡屋没有生意赚不到钱的,不如赶紧结束了。”叶建有和莫少瑜委婉地询问叶老伯对赔偿的意见,老人家就急得直嚷嚷了起来。

  “老人家,你们双方僵持下去是没有办法解决问题的。打官司也不是快速解决的办法,如果可以,你就让一步吧!”

  叶老伯听叶建有这么劝,沉默了许久说,“我再考虑考虑。”

  争执不下

  在多方努力下,叶老伯同意免去咖啡屋两个半月的房租和水电费,并退还7000元的押金。一听叶老伯愿意退让,工作站赶忙让咖啡屋的工作人员通知贺某1月15日到工作站商谈此事。谁知贺某没有出现,来的还是陈小姐,由此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这一吵就是半个小时。

  “大叔,你只要给我们3万块钱,我们马上就搬走。什么东西也不带走。”陈小姐还是坚持要叶老伯赔偿3万块钱。

  “那间房一个月租金3500元,我一年还收不到4万块钱租金,你现在跟我要3万块钱?你还欠我两个半月房租,加起来,我租给你三年,有一年白让你们使用了!”

  “那你继续租给我,我将咖啡屋改成“书吧”,这样就不吵了。”陈小姐又绕回续租的话题上。

  “我们合同已经到期了!于法于理我都可以不租给你!”叶老伯态度坚决地拒绝了陈小姐的要求。

  “大叔,这咖啡屋我们亏了10多万块钱,你看你能够答应什么赔偿条件?”

  “我免你两个半月的房租,把押金退还给你。你跟我要3万块钱赔偿,就是狮子大开口!”叶老伯说。

  双方争来争去,一直没有结果。昨日,记者再次采记叶建有,他告诉记者,直到现在,纠纷还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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