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财政环保专项资金将以奖代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5:43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本报1月17日讯 (记者谢昌民 通讯员薛朝阳) 今天下午,记者从省财政厅、省环保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十一五”后四年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将严格按照《2007-2010年山西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进行拨付。

  根据《指南》规定,2007-2010年环保资金支持的范围和重点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主要流域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以及省财政厅、省环保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定需要支持的其他项目。

  此次改革还创新了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亮点是在原来的拨款补助、贷款贴息两种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并优先支持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申请方式的项目,尽快减少无偿拨款。也就是说,所有污染治理项目只要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一定条件,即可获得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属于支持范围内的基础性、公益性、公共性的城市供热、供气、污水处理项目、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重污染企业搬迁项目以及限期治理项目,今后将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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