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起燃油附加下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6: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记者罗向明孟梅实习生刁明康)昨(17)日,省物价局紧急转发了发改委关于《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从21日起正式执行。

  《通知》规定,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100元降低到80元。调整后的标准自2007年1月21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昨日,国航西南公司、川航、海航、东航等公司同时宣布:从本周日(2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机票燃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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