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堵塞救助漏洞势在必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6:00 光明网
毕文章

  这几天,寒流袭甬城,宁波救助站轮番派工作人员上街搜寻流浪人员,动员他们接受救助。然而,情况出乎意料,很多人不愿去救助站,站里近百张床位,空置率达90%。(《人民日报》1月12日)

  不愿意走进救助站的有两类人:一是流浪乞讨者,二就是遇到困难的外来求职者,他们心态更复杂,对于尊严和“自由”,考虑更多。他们不愿意走进救助站的主要原因是怕断“财路”,怕被“遣返”。宁波的好心人不少,沿街乞讨者一天收入五六十元是平常事。一些流浪乞讨人员,当问及他们知不知道救助站时,他们大多表现得漠不关心,也有的说知道一些。但他们均表示不愿意去救助站,个别“明白人”甚至表现得很不屑:“救助站里最多是管吃管住,最后还不是送回老家?那样我上哪儿要钱去?”

  其实,何止是宁波市,许多城市都存在流浪乞讨人员拒绝救助的情况。根据新《办法》规定,流浪乞讨人员请求并表示愿意接受救助时,救助站才可以实施救助;如果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要求离开救助站,救助站不得限制。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目前,救助站、公安机关、城管等部门在管理中,均存在缺乏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的问题,“职业乞丐”已成为管理盲区。

  流浪乞讨现象是城市的“疥疮”,影响了城市的形象,破坏了城市的和谐。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进行整治。我个人认为,要改变目前的现状,首先,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救助;其次,针对“职业乞丐”的管理问题,应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使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时有法可依;第三,人们千万不要给流浪乞讨人员钱。因为这样做是滥施恻隐之心,破坏了国家的救助制度,助长了他们不劳而获的寄生行为。假如流浪乞讨人员讨不到钱,他们自然就会寻求救助啦。您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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