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户转租廉租房赚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6: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特困户转租廉租房赚钱
光明路的低价租房。廉租房是政府部门向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福利。去年10月,东莞市城建规划局公布“十一五”期间东莞将建设2000套廉租房。由房管所管理的公房作为廉租房中实物配租的形式,面向的是最低收入、特殊困难家庭。不过,记者日前调查发现,个别人利用其中的管理漏洞,将从房管所低价申请到的廉租房高价转租,从中牟利。仅莞城区房管所去年就发现了十余起这样的案例。

  据悉,房管部门正在建设“直管房管理系统”数据库,有望今年年中投入使用,届时可大大减少“骗租”现象。

  文/图 记者 汪万里、陆勇

  质疑

  坐拥两套房还能申请廉租房?

  1月15日,在某超市一楼开绣花店的陈女士向本报报料称,她一家7口住在45平方的小屋里,从2000年开始向房管部门申请低价租房,“6年了,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趟,但现在仍没申请到。”

  陈女士说,当得知她小姨一家三口申请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时,才觉得有问题。“小姨家已经有两套房子,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再来申请廉租房。”

  她到莞城区房管所询问,但工作人员始终没有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需要住房的人申请不到房,有好几套房子的人却还能申请到?真是太不公平了!”

  1月15日下午,陈女士带着记者找到她小姨在步步高小区和主山的房子。然后又来到小姨申请到的翠景花园的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我听说,这套房子他们出租给别人了。”陈女士说。

  300元申请来450元转租

  据陈女士介绍,她了解到好些人将从房管所低价申请来的住房,高价转租出去。“这些人都是骗子,从房管所骗了房子。”

  1月16日上午,记者根据陈女士的指点找到莞城上水巷。在其中一套房子里,租客是河南人。

  租客告诉记者,房子是儿子租的,房租交给房东。而据周围群众介绍,老人住的这套房子是公房,是房管所的房子,是租给东莞本地困难家庭的,房租应当交给房管所。

  记者随后来到光明路57号。这是一幢4层的楼,据悉,该楼多套房属于房管所直管房。记者找到4楼一间廉租房,租户是一个年轻的女孩,记者询问:“房子是向谁租的?”她称:“房子是跟亲戚借的。两间80多平方米的房,租金要450元一个月。”

  而据楼下的知情人士介绍,这名女孩在附近的一家店铺打工。她住的房子是向其他人租的。“交给房东450元一个月,房东交给房管所才300块钱左右,房东每个月能赚100多块钱。”

  房管

  管理系统数据库可弥补漏洞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莞城区房管所房管股。入口处就是“收租处”,收取公房的租金。三个大字下贴着“租户住房守则”,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租住的房屋只有使用权,无权将租住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或私自交换使用。”

  副股长温先生接受了记者采访。他告诉记者,租给困难家庭的房屋一般租金都比较低,根据地段、房子的具体情况来分。对此,政府部门有明确的规定。 “去年一年,莞城区房管所就查处了十余起骗租事件,发现这种情况马上将房子收回了。”

  之所以会发生骗租现象,主要是由于有些信息房管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温先生打开电脑,屏幕上出现了“直管房管理系统”的页面,“目前,这个数据库还在建设中,到今年年中有望投入使用。到时候,信息查询方便,这类骗租的情况将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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